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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问答】夫妻分居期间一方所负债务如何处理?

作者:yswl 日期:2021-07-19 阅读量:

  问题:小李与小王分居已有一年多,分居期间小李向朋友借款40余万元。现双方诉讼离婚,诉讼期间小李的债权人要求双方共同偿还40万借款,小王是否应当负担该笔债务?


  回答:即便夫妻双方已长时间分居,但只要没有办理离婚,双方依旧是夫妻关系。所以分居期间财产还是双方共有,而一方所负债务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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