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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问答】被执行人在什么情况下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yswl 日期:2021-07-17 阅读量:

  问题: 被执行人在什么情况下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回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法律规定,被执行人存在如下行为的:


  (一)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


  (三)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均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277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例如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围困、扣押、殴打执行人员,执行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此为妨害公务罪。


  《刑法》第314条,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此为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


  《刑法》第313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此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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