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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东莞普法小课堂 | 一则案件告诉您,房屋买卖网签备案只是零

作者:yswl 日期:2021-10-16 阅读量:

  一则案件告诉您,房屋买卖网签备案只是零


丁佳佳律师:


  一则案例告诉您,房屋买卖网签备案等于零,某年,洪、陈二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价款为60万元,于次年的某日过户,洪某按约支付40万元后,并居住案涉房屋至今,因陈某拒绝过户,洪某提出诉讼主张强制过户,洪某胜诉。后洪某申诉请法院强制执行未果,原来,一审期间陈某向王某借款60万元,并办理了案涉房屋的抵押登记,因陈某未还款,王某提出诉讼行使案涉房屋的抵押权,王胜诉。洪某又起诉主张王、陈二人抵押行为无效,案件经历一审、二审,应无证据证明王、陈某二人恶意串通,最终洪某败诉。至此,洪某方房财两空,丁律师告诉您,网签备案不会对房屋买卖合同效力产生影响,网签备案不直接产生物权的效力,网签备案无法对抗后设立的抵押权,房屋买卖过户并交付才是王道,关注盈科东莞,买房卖房少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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