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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问答】交通事故中,伤者自行使用费用较高的进口医疗器材,费用由谁承担?

作者:yswl 日期:2021-09-16 阅读量:

  问题:16年12月,李某与张某(肇事司机)发生交通事故,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因李某年事已高,身体多处骨折,医院建议用进口医疗器材更有助于恢复,李某采用了多种进口医疗器材。现李某起诉张某以及保险公司,要求支付关于相关的医药费用。但张某和保险公司认为进口医疗器材费用较高,国产器材也可以进行相关医治。现就进口医疗器材部分费用双方发生争议,该如何认定?


  回答:根据最高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相关解释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残疾辅助器具费是指因伤致残的受害人为补偿其遭受创伤的肢体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制的生活自助器具所需费用。由此可见,伤者只有在伤情有特殊需要,并且相关医疗机构出具意见明确需要使用特殊器械的情况下,伤者使用进口器械进行治疗的费用才有可能获得支持,由肇事方对该项费用进行全额负担。反之,若伤者自行使用费用较高的进口医疗器材,费用则只能自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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