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预约盈科律师
问题: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当事人是否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回答:不可以,根据《最高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不在上述情况之内,当事人不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我要预约盈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