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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3岁女童被父母锁车内身亡,父母是否构成犯罪?
王福燕律师:
近日看到一则新闻让人感到无比痛心:2021年9月21日,中秋佳节,这一天本应该是一家团圆的日子,但对于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塘尾村,一对夫妻来说:却在这天永远失去了自己3岁的女儿。接下来简单聊一下这个事件:父母是否构成犯罪?
父母将幼儿遗忘在车内死亡,肯定是涉嫌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女童的父母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有义务保证孩子的安全。在本案中,女童的父母明知道这个孩子独自一人放在车内,可能会导致小孩窒息身亡这个后果的发生,却没有去避免,因此,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女童父母的法律责任。根据《刑法》第233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后,为了避免这种悲剧事件再次发生,本律师呼吁,首先父母应当尽到监护人的责任,提高安全意识,不将孩子单独放在车内;其次如果孩子意外锁在车里要有自救的意识,父母要提前给孩子宣传自救知识,告诉孩子锁在车里不要大声哭喊,哭喊是没有用的,别人是听不见的,要尽量用小手敲打玻璃,要按驾驶舱的喇叭,引起叔叔阿姨的注意,获得自救的机会;最后,公安机关也应该履行职责,这种非自然死亡的事件,不管是否报案,公安机关原则上都应当介入,查清后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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