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公司拖欠工资,仲裁裁定公司付清工资,可公司没钱,但股东未尽出资义务,可否让股东来清偿?
回答:可以在执行程序中直接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根据最高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相关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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