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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问答】二手房过户时,物业向新业主索要之前拖欠的物业费用,新业主是否应该补交?

作者:yswl 日期:2021-08-18 阅读量:

  问题:二手房过户时,物业向新业主索要之前拖欠的物业费用,新业主是否应该补交?


  回答: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


  所以,针对原业主拖欠的物业费用,如买卖双方未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有所约定,应当由原业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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